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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联合执法检查防“雷公” | ||
发布时间:2010/7/12 11:29:37 发布人:网络游民 点击:193 | ||
该通知要求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,要增强防雷意识,认真履行防雷安全法律程序,在办理开工许可证之前要填报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》,连同电气说明、基础接地及总等电位连接平面图、屋顶防雷平面图、供配电系统图、四置图、立面图、均压环接地设置图一起报送市、县气象局。对于大型工程、重点工程、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工程还应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,以确保公共安全。市、县防雷中心对施工图纸进行技术评价并出具《防雷装置技术评价意见书》。房地产开发单位持《防雷装置技术评价意见》到市、县(区)行政审批大厅进行联合审批;其他单位要由市、县气象局核发《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》。 建设项目竣工时,建设单位要填报《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》,房地产开发单位持《检测技术报告》到市、县(区)行政审批大厅进行联合验收审批;其他单位要由市、县气象局核发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》。各建设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物的雷电感应防护工程的施工,必须由具有专业防雷资质的机构实施。禁止使用无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、无河北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防雷产品。 据了解,在加强安全检查的同时,防雷中心上半年对辖区内危化场所113个单位的防雷装置进行了检测,发出整改意见书59份,对10多个防雷装置不合格的单位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。对200多个一般防雷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书158份,审核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图纸80套,提出整改建议31份,跟踪阶段检测60多次,现场提出整改建议50次,有效排除了防雷隐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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